关于开展上海开放大学2015年度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4 浏览次数: 966

开大各分校(点):

  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在“两个一切”办学宗旨的引领下,遵循“深化改革,提升内涵”的工作方针,围绕着学校整体战略转型的目标与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集体与个人的积极性,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展开2015年度评优工作。现将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分校。

二、评选内容

根据2015年度系统分校招生、教学、科研等业务的开展情况,从招生情况、教学管理、科学研究、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评选表彰,分为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具体奖项如下:

(一)集体奖项:市场开拓先进集体、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优秀考点、学生思政工作先进集体、科研工作优秀集体、信息化与数字资源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二)个人奖项:优秀校长/书记、市场开拓先进个人、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优秀学生思政工作者(含辅导员)、科研工作优秀个人、优秀信息化与数字资源建设工作者

三、评选标准

根据分校及个人在上海开放大学整体办学过程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进行评选,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四、评选名额

集体奖项中各奖项评选5-15所先进集体,个人奖项中各奖项评选5-30名先进个人。各分校先进个人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五、评选机构

1.上海开放大学成立评审委员会,讨论并制定评选办法,决定评选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审核评优名单。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长:成旦红 蒋红

副组长:王连华 张道玲 王宏 顾晓敏 王伯军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国清 张洪生 杨红 杨晨 沈艳 陆亚萍 洪建峰 顾爱红 薛伟

2.各分校成立评选小组,组长由分校校长担任,组织并开展评优工作,负责优秀候选人材料初审,并上报至上海开放大学总校。

六、评选程序

(一)集体奖项

由上海开放大学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度各分校业务开展实效,组织开展评优工作,优秀名单统一公示后下发表彰决定。

(二)个人奖项

分校组织申报并经审核后提交至上海开放大学总校。上海开放大学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个人实际工作成效,进行评选,优秀名单统一公示后下发表彰决定。

七、申报方式

申请个人奖项的候选人填写申报表(附件3)(不包括优秀校长/书记和科研工作优秀个人),于201616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办,同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系统办。申报优秀校长/书记的无须填写申报表,科研工作优秀个人的评选操作办法见附件4

联系人:刘琼、傅蕾

联系电话:2565306825653242

电子邮箱:liuqiong@shtvu.edu.cnful@shtvu.edu.cn

通讯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7室、209  

附件:

1.上海开放大学2015年度系统评优项目评优标准.docx

2.上海开放大学2015年度系统评优名额分配表.docx

3.上海开放大学2015年度系统评优个人奖项申报表.docx

4.关于2015年度系统分校科研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docx  

  

上海开放大学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