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校园美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4 浏览次数: 746

相关学院,各分校(点):

  为庆祝校报办刊300期,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氛围,提升学生阅读兴趣,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上海开放大学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聆听心灵声音 品味书香校园”——庆祝校报创刊300期校园美文诵读比赛,希望相关学院、分校(点)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上海开放大学全体在籍生及毕业生。

  二、作品范围

  《上海电大报》第1期至第300期刊载作品。诵读作品原则上尊重原创,如有需要,可做适当改动。

  三、参赛要求

  1.作品自选,脱稿诵读,限时5分钟以内。

  2.采取独诵、合诵、对诵、齐诵等表现形式,可辅助多媒体手段。

  四、评选标准

  1.内容要求:内容根据作品范围进行选择,要求选取主题思想集中、结构完整、有时代气息、适合朗诵,能为广大师生所共同体验和想象的作品。

  2.语言技巧: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音量适中,节奏韵律得当,能适当运用朗诵技巧,富有韵味和表现力。

  3.台风表现:着装庄重整齐,仪表大方得体,动作设计得当,表情丰富自然,感情饱满真挚,有一定的舞台感染力。

  4.节目形式:表现形式灵活,有一定的新颖性,辅助手段与所诵读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五、参赛阶段

  本次诵读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由各分校自行组织并录制现场视频,43日前将经学校盖章后书面申报表、审批表(一式一份)连同推荐参加决赛学生初赛视频光盘一起送至总校思政办。每所分校可推荐1-3名参赛者。

  总校将组织评委根据分校提交申报表及推荐的参赛者初赛视频确定最终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校园美文诵读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根据各分校参赛人数和参赛质量,总校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七、组织领导

  1.上海开放大学成立校园美文诵读大赛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办法,组织决赛评选,审核获奖名单。

  2.各分校成立校园美文诵读比赛评选小组,评选小组依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初赛,,经认真评选后向总校推荐优秀学生参赛。

  附件一:上海开放大学校园美文诵读大赛申报表.docx

  附件二:上海开放大学校园美文诵读大赛审批表.docx

  联系人:杜翠叶、傅蕾

  联系电话:25653242

  

上海开放大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校园美文诵读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