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下发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12-08 浏览次数: 726

 

来源:上海纪检监察网(www.shjjjc.gov.cn, 2011年6月8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本市以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上海市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文共4800字,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领导三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提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坚持统筹规划、分层分类、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在主要任务方面,提出要明确反腐倡廉教育对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不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廉洁从政提醒教育、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领导干部自我教育。不断拓展反腐倡廉教育途径,注重发挥媒体宣传、网络平台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反腐倡廉教育。
  在组织领导方面,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市、区县要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党校和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师资队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及组织部门党员教育经费专项支出,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党校教育培训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监督检查办法》等三个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通过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