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行群众来访接待网上预约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2-08 浏览次数: 955

来源链接:http://www.shmec.gov.cn/web/zxrx/consultDetail.php?articleId=62691

 

  为了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来访,通过来访接待更好地倾听来访群众的反映和诉求,更好地与来访群众沟通,积极推进信访矛盾的化解,市教委自2011年8月10日起试行群众来访接待网上预约办法(现行的接待不变),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来访人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网上信访”一栏(在首页点击“网上互动”进入)中查找“来访预约”,点击进入后,如实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群众来访接待网上预约登记表”,并在网上完成发送。

  二、市教委信访办公室接收群众来访接待网上预约登记表后,负责来访接待的具体安排,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来访人。

  三、经预约安排的来访人,应按市教委信访办公室通知约定的时间、地点来访。如因故不能如约来访,应提前告知市教委信访办公室。

  四、对预约接待的来访事项形成办理意见后,由市教委信访办公室负责回复来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