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7  浏览次数: 17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组部工作安排,党的十九大前建成并试运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主要目的是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核对,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二.采集内容

本次采集内容主要包括两张表格(见附件),一是《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二是《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总共包括26项内容的信息。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委员作为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信息采集员,协助总支、支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员需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负责填写本党总支(支部)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二是组织本支部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在表格上签字,如遇党员外出、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本表,则由信息采集员代为填写,需注意的是,请各位信息采集员务必保留好与本人沟通核实信息的通讯记录(微信截图、邮件记录),作为依据,以备检查。

为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组织部以及相关部门已经就党员的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学历三项信息根据现有档案进行了核查,并将会把核查结果发送给各党支部,供全体党员填写信息采集表时参考。需要说明的是,开大、电教馆、电中事业在编人员以及教育台处级干部由于档案归属在组织部,因此组织部已进行核查,教育台其他人员、企业员工由于档案归属不在组织部,由教育台、企业负责核查。派遣员工由于档案归属不在组织部,因此学历信息无法核查。对于这些组织部现无法核查到的信息,已在核查结果表中以红色标注,请相关部门、党员自行确认。请各位信息采集员在6月10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本总支、支部的表格收齐后,经总支汇总、审阅,交组织部。

三.信息校核

1.支部初核

根据上级要求,采集信息后,必须对信息进行认真校核,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由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本总支(支部)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进行初核,审核信息填写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审核主要依据是党组织成立文件、换届材料等。审核无误后,由党组织书记在采集表上签字确认,经总支汇总后报送组织部。

由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全体党员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进行初核,同样是审核信息填写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审核主要依据是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毕业证书等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党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后,经总支汇总后报送组织部。支部初核工作请于6月10日前完成,即报送以上两表时需已有党员签字、信息采集员签字和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

2.党委复核

组织部收集各党总支、支部报送的《党组织和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专门人员对信息采集表进行复核。信息复核主要依据党组织成立文件、党组织换届材料、党员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档案不存放在我校,则由所在总支主动与党员档案管理单位沟通对接,审核无误后,由基层党委在信息采集表上盖章,并留存备查。

四.信息录入与检查验收

根据上级要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须在6月底前完成基本数据录入,在7月份组织检查验收,组织部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录入和检验,如有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1:《党组织和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上海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